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三門峽市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發展的實施意見
三政辦〔2022〕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快推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引導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道路,助推全市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引導有條件的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加快轉型升級,培育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強、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到2025年,力爭培育20家以上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00家以上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二、工作重點
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精神,引導我市中小企業主導產品向《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發展;向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發展;向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和關鍵基礎材料方向發展;向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創新產品方向發展;圍繞我市十大產業鏈補鏈延鏈強鏈,向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產品方向發展。
三、推進措施
(一)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1.落實財政獎勵政策。對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照《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門峽市支持“雙十”企業及百家重點培育企業獎勵政策的通知》(三政辦〔2020〕14號)精神落實獎補政策。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2.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各類項目建設,符合市“三大改造”暨5G、工業互聯網項目支持范圍的,將設備、軟件、研發投資門檻降低到150萬元,支持比例由30%提升到40%,支持上限保持不變,推動企業研發、生產、管理能力明顯提升,促進轉型升級快速發展。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3.加大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助力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升發展質量。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4.加大對重點“小巨人”企業的支持力度。獲得國家重點“小巨人”企業項目資金支持的,企業所在地受益財政按1∶1配套給予資金支持。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開發區管委會。
5.深化稅收服務“春雨潤苗”專項行動。開通稅費服務直通車,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點對點”精細服務,建立“一戶一檔”,實施“一戶一策”,進行滴灌式輔導培訓,推送紅利賬單,確保稅費政策直達快享、應享盡享。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二)加大科技創新力度
6.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落實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財政獎補政策,引導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不低于4%。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7.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引導中小企業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開展合作,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制定專門服務方案,幫助其建立省級及以上的企業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中原學者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8.強化企業知識產權運用。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要為中小企業提供從創新到運用全過程服務,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行“點對點”輔導式服務,幫助與其主業相關的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的申報和授權。組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服務專家團,提供公益性知識產權咨詢和信息服務。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9.支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引導支持有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積極參與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建立“一對一”服務機制,加強企業培育,指導申報產業基礎再造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項目。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0.加強產學研協同創新。面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征集一批技術成果轉移目錄,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征集一批技術研發需求目錄,推動供需雙向“揭榜”,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11.強化企業管理體系建設。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積極進行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等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參與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提升企業經營水平,提高企業在行業內的話語權。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2.加強企業品牌建設。引導企業增強工業設計理念,強化品牌意識,實施系統化品牌培育戰略,支持企業獲得省級以上品牌產品或馳名商標。保護擁有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工業文化遺產、中華老字號、地理標志產品、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特色稱號的企業。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文化廣電旅游局。
(三)加強融資服務
13.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務方案,打造專屬信貸產品。推動應用行內交易結算以及外部征信、稅務、市場監管等信息,提升信用評價和風險管控能力,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信用貸款投放。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應收賬款、存貨、倉單融資等業務。
責任單位:人行三門峽市中心支行、三門峽銀保監分局。
14.暢通市場化融資渠道。對在證券交易所、新三板、股權交易市場有上市或掛牌意向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分類指導、精準培育、投融資對接,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咨詢服務,提高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的能力,并落實相關支持政策。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
15.加強產業基金對項目建設的支持。對有實施項目建設并有產業基金投資需求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產業投資基金按照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制度和操作管理細則進行評估、投資。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四)推動轉型升級
16.加強數字化轉型推廣。“十四五”期間,每年組織工業互聯網平臺和數字化轉型服務商為入選“專精特新”培育庫的中小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評價診斷服務和解決方案,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業務“上云”。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7.加強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推廣。組織開展智能制造進園區活動,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標準宣貫、現場診斷和供需對接,推廣智能制造應用場景,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8.加強綠色化推廣。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工業節能政策宣傳,開展節能診斷服務,推廣綠色化發展模式。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加強人才智力支持
19.落實人才引進政策。積極落實《中共三門峽市委三門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三門峽市進一步激發人才和科技新動能引領高質量發展若干舉措〉的通知》(三發〔2021〕19號)和《中共三門峽市委三門峽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的若干意見(試行)》(三發〔2017〕21號)等有關人才政策,鼓勵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
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
20.提升經營管理人員的素質。每年組織不少于2次為期一周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人才培訓班,實現“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培訓服務全覆蓋,全面提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1.加強對外學習交流。收集編印省內外重點“小巨人”企業的典型案例,宣傳成功典型經驗,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向行業內領先企業學習,組織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到省內外重點“小巨人”企業現場觀摩學習。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2.加強人才需求對接。指導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設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人才需求“窗口”,征集“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人才需求,為企業搭建高層次人才供給通道。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3.加強專家輔導服務。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建立專家服務團隊,有計劃、有目的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專家輔導服務。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六)提供精準對接服務
24.建立一體化服務平臺。指導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制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工作方案,實現線上線下集聚政策、融資、創業空間等各類服務資源,為企業提供政策推送、信息咨詢、研發設計、人才培訓、管理提升培育、產教融合、技術轉移、融資對接、市場開拓、法律咨詢等“一站式”服務。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5.推動個性化專屬服務。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定制專屬服務包,提供個性化服務產品。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6.建立“一對一”服務機制。深化“萬人助萬企”活動,市縣兩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分別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以及本區域“專精特新”培育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立“一對一”服務機制,為每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配備一名服務專員,實施“一企一策”,開展精準培育。推動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地走訪全覆蓋,切實解決企業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七)強化屬地服務保障
27.結合實際制定措施。各縣(市、區)政府要充分發揮貼近企業、了解企業的優勢,制定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的務實舉措,重點在設立資金推動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實現“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突破性發展。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開發區管委會。
28.全力提供社會化服務。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人才落戶、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地方政策支持,為中小企業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在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獎勵申報等方面提供綠色通道。在制定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考慮“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用地需求,切實提升企業獲得感。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開發區管委會。
本意見執行期限為自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2日